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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里,我们共完成制修订电力标准345项,其中电力国标67项,电力行标278项;制定221项,修订124项。电力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每年均安排一百项左右。经过电力系统标准化战线上广大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截至目前,现行有效的电力标准共1089项,其中电力国标223项,电力行业标准866项。这些标准基本涵盖了电力行业各个专业,基本满足了电力生产、建设、运行及管理的需要,并对促进电力工业技术进步,改进服务和产品质量、提高效益、确保电力系统安全运行发挥了重要作用。
1、进一步加强了标委会的建设,完善电力标准化工作网络
工作网络是电力标准化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因此,我们注重加强标委会的建设和完善。三年来,我们新组建3个电力行业标委会,对8个电力行业标委会进行了换届,对2个标委会委员进行了调整。目前,已组建电力行业专业标委会34个,涉及到电力行业的电力规划设计、施工、运行、环境保护、试验技术等各个专业,标委会委员由相关专业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较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担任,委员人数总计达1000人之多。这些委员绝大多数来自科研、生产第一线,具有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委员们渊博的科学技术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以及严谨的工作态度为充分发挥标委会的职能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他们不但是标准的制定者,也是宣传者、执行者。另外,我们还归口管理7个专业的全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8个专业的国际电工技术委员会的中国业务。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电力企业也相继建立了企业标准化体系,为全面推行标准化管理打下了基础。自省、市电力公司乃至基层电力企业,不少单位都建立了企业标准化机构,或设立专门的标准化管理部门,或在科技部门内设立专职或兼职标准化工作人员,组织本企业标准化工作任务的实施。目前,电力行业已经形成了一支稳定的标准化工作的队伍,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工作网络。
2、积极采用国际标准,迎接入世挑战,加快国际接轨步伐
2001年我国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为了适应我国加入WTO新形势的要求,满足电力工业发展和结构调整的需要,我们加快了电力标准化工作与国际接轨的步伐。一是研究WTO/TBT协议。在WTO的29个独立协议中,与电力标准化有直接关系的是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即TBT协议,又称为"标准守则"。该协议对技术法规、标准以及合格评定程序作出了专门规定。为了加深对TBT协议的理解,以便在电力标准化工作中严格按照TBT协议规定执行,我们邀请了国家质量技术
监督局中国WTO/TBT通报咨询中心的专家给我们做了宣讲。然后我们又根据学习的体会和工作中的经验,结合TBT协议中与标准化有关的条款、对发展中国家的差别待遇、对电力标准化的影响以及应对工作等,在电力企业中进行宣传讲解。二是进行了强制性电力标准的清理。针对我国现行强制性标准在内容、范围、审批程序和透明度等方面与WTO/TBT要求存在一定差距,2001年,根据国家标准委的要求,我们对强制性电力标准进行了清理,共清理出强制性电力国家标准26项,强制性电力行业标准252项。经过甄别最后确定强制性电力标准62项,其中强制性国标19项,强制性行标43项。三是加快了采标步伐。我们历来把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努力提高标准采标率。我们全面分析研究了ISO、IEC现行有效标准和其他国外先进标准,对适合我国国情的有关电力方面的标准分期分批进行转化。三年来,共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49项,截止到目前,在电力行业归口管理的IEC
8个技术委员会(TC)范围内,采标率已在90%以上。四是加强了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西门子是一个大型跨国公司,其产品在我国电力设备中占有一定的份额。该公司标准化工作开展较早,而且做得比较出色,因此,我们和西门子公司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2002年受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委托,我们成功地参与组织召开了国际电工委员会第57技术委员会(IEC/TC57)和第81技术委员会(IEC/TC81)2002年的年会及六个工作组会议。会议的成功举办扩大了我国与国外先进国家在电力系统及其通讯领域的合作与交流,加大了参与国际标准化工作的力度。我们每年还在电力企业中选派外语和专业技术水平较高的同志参加IEC有关TC的年会,跟踪了解IEC标准的制修订情况,加大了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的力度。
3、突出重点,从转化科技成果入手,抓紧制定、修订一批设计、施工、节能、环保等急需的重要标准
标准化工作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技术支撑,是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重要途径。
--设计、施工、运行标准。我国电力工业发展很快,目前,500千伏线路已形成我国电网主网架;全国最大的火电厂装机容量已达300万千瓦,最大的水电站装机容量为330万千瓦。30万千瓦和60万千瓦机组已成为主力发电机组;东北和华北、华北和华东联网等工程的实施,标志我国电网发展已开始进入大区电网、独立省(区)电网互联的新阶段,电网基本实现了运行自动化、管理现代化。目前,我国已全面掌握60万千瓦火电机组和500千伏交流输变电工程的设计、施工、调试及运行技术;已经具备修筑240米高双曲拱坝、200米级各类大坝和大型抽水蓄能电站的施工能力。根据工程建设的实际经验和科研成果,我们组织修订了设计、施工和运行标准,如《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程》、《混凝土重力坝设计规范》、《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混凝土面板堆石坝施工规范》、《架空送电线路运行规程》、《地区电网调度自动化系统》等。
--电能、热能质量标准。电力工业的最终产品是电能和热能,为了向社会提供优质电能,我们制修订了一系列电能质量标准。过去三年,我们修订了《电能质量
电压波动和闪变》,制定了《电能质量
暂时过电压和瞬态过电压》。受原国家经贸委委托,我们完成了《供电服务规范》的编写,在供电可靠性和服务领域作了全面要求。热能质量标准也正在编写中。
--安全、环保、节能标准。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关系到电力工业快速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环保、节能关系到增强可持续发展的能力、改善生态的环境、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等等大事。因此,在设计施工标准制修订中,提高了电力建设安全设施和结构安全设计标准,同时还制修订了一批强制性安全标准,如《农村低压电气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农村安全用电规程》、《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风力发电场安全规程》等。在节能方面,我们制定了《火力发电厂节水导则》,组织了对国家标准《
取水定额 第一部分:火力发电 》(GB/T 18916.1-2002)的宣贯,推广应用国内外先进节水技术,采用节水新工艺、新系统和新设备,降低各系统的用水量,同时积极开发废水的重复利用技术,使废水资源化。为了改善施工环境卫生条件,确保施工人员身体健康,我们组织制定了一系列的电力行业劳动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质量评定和验收标准。质量是电力建设的生命。千年大计,质量第一。为了促进工程质量的提高,加强源头控制、环节控制和过程控制,做好工程质量的检查、评定和验收工作,2002年编制的《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将发电、变电电气装置安装工程分成17个部分,对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验收及评定进行了规范。编制的《110kV~500kV架空电力线路工程施工质量及评定规程》对交流和直流架空线路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检查方法做了规定。2000年修订的《水电站基本建设工程验收规程》,规定在蓄水验收和竣工验收前必须进行工程安全鉴定,以保证工程建设质量,确保电站安全运行,和上下游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同时为电力建设适应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建设监理制、招标承包制,确保项目法人在工程建设中处于主导地位创造了条件。另外还编制了《水电水利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水电厂计算机监控系统试验验收规程》、《110kV及以上送变电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汽轮机电液调节系统性能验收导则》等质量评定和验收标准。
4、按照建设部要求,编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进一步明确了电力工程建设的技术法规
二000年一月三十日,国务院发布了第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对执行强制性标准做出了严格的规定。《条例》规定,不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技术标准就是违法。同时,根据违反强制性标准所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制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条例》对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督的严格规定,打破了传统上政府单纯依靠行政手段强化建设工程质量的做法,走上了行政执法与科学管理并重的轨道,依靠技术标准,从源头上保证了建设工程质量。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第279号令,强化对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的监督,建设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及有关单位共同编制了《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我国现行的工程建设标准采取的是强制性与推荐性相结合的标准体制。在标准性质的确定上,大家都希望将标准的技术规定通过强制性标准的形式确定下来,以保证其得到严格执行,从而导致了强制性标准过多。据统计,在当时有效的1022项电力技术标准中,强制性标准有349项,占总数的34%以上。强制性标准过多、过细,给我们编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带来了一定难度。为了保证能把直接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人身健康、环境保护和其他公众利益的内容全部筛选出来,我们把强制性电力标准分成火力发电工程、水力发电工程、电气输变电工程等三部分构成《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分篇进行编制,分别组成编写小组,由掌握标准化知识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编写。他们对每项强制性电力标准都进行了认真审查,挑选出强制性条文,形成初稿。经广泛征求意见和审查后,形成报批稿报建设部,建设部以建标[2000]241号文批准发布了《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
贯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关键之一是执行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5、对电力标准提供准确的条文解释,为社会和人民群众服务
近年来,涉及电力的案件日渐增多,其中一些案件是参照电力技术标准有关条款进行审理的。因此,对标准条款技术内容的解释就成为审理案件的重要依据。
6、整理出较为完整的电力行业标准文本,完善电力技术标准体系
由于电力行业标准化工作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分别由水利电力部、能源部、电力部、国家经贸委和国家发改委等政府部门进行管理,致使电力行业标准呈现编号较多、标准存档文本不全的局面,整理出完整的电力行业标准文本是完善电力标准体系的需要,也是广大电力企业对标准化管理工作的要求,为此,我们对现行标准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清查,对缺少的标准文本,发动各标委会和有关电力企业技术、管理人员进行查找,整理出了比较完整的电力标准目录、文本及相关的报批、发布材料,并进行了建档。今后将对标准档案不断进行补充和完善。
7、加强电力标准的宣贯,为标准的实施打下良好基础
标准宣贯是标准化工作中的主要内容之一,也是中我们的主要职责之一。标准的实施效果如何,与标准宣贯力度有很重要的关系。只有严格按标准进行电力工程设计、施工、生产运行、监测、检验等,才能提高经济效益,加快工程建设速度,确保工程质量。
标准宣贯后实施产生了巨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我们对两项宣贯后实施的标准作了调查,其一是DL
5077《水工建筑物荷载设计规范》,该标准是按照GB
50199《水利水电工程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规定的原则和方法进行编制的,其中规定了水利水电工程结构设计的作用(荷载)取值标准,范围涉及挡水、泄水、输水、水电站厂房、地下结构等水工建筑物的27项主要作用(荷载),适用于各类水工建筑物的结构设计,内容全面,基础理论先进,方法科学,被评为国家电力公司科技进步二等奖。该标准通过对各水电设计院设计人员进行宣贯后实施以来,已成为水电站设计的重要依据,广泛应用于水电站工程的水工设计中。其二是DL
5000《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程》,此项标准对保护环境、劳动安全、防止火灾等需要强制执行并由政府主管部门监督的内容做出了明确的界定;在其三个附录中,包含了燃气蒸汽联合循环、脱硫、洁净煤燃烧以及超临界、空冷等先进技术内容,为推动上述方面的技术进步,使火力发电技术在21世纪得到进一步的发展规定了必要的技术条件。该标准在当前电力体制改革形势下,可以使投资方、融资方、新组建的项目法人在设计、采购、施工、调试和管理等各方有章可循,起到指导火电厂建设的作用。在提高经济效益方面,该标准总结了控制工程造价的成功经验,并做了进一步的优化比选,使火电厂工程造价可以有较大幅度地降低。
8、热心为企业服务,推进电力企业标准化体系建设
企业标准化工作是现代企业管理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对于企业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促进企业技术进步,提高运营质量和效率,确保电力生产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服务于企业是我们的宗旨,因此,我们把企业标准化当作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